半導體產品拓撲圖登記 - 繳納年費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半導體產品拓撲圖登記的存續期自申請日或首次作商業利用之日起計10年。有關的年費自申請日起計算,首2年的年費已包含在登記申請費內,其後每年的年費(包括已獲准登記和尚未獲准登記的拓撲圖)需在有關拓撲圖的上一年度到期日屆滿前的6個月內辦理繳納年費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親臨辦理:

  1. 申請人或權利人應以中文或葡文填妥“其他行爲申請書”(格式 ECO-052)表格(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網頁下載
    • 申請可以個人或法人的名義提出,但如果申請人(個人或法人)並非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或設立,表格則應由被委託人簽署;
    • 表格簽署後,簽名確認可在辦理地點出示具簽名式樣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辦理。
  2. 向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綜合接待中心(2樓)的工業産權註冊申請櫃檯遞交繳納年費申請。
  3. 憑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的“繳費單”前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綜合接待中心(2樓)的繳納處繳付有關費用,並應以澳門元支付。付款方式請參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行政服務 –付款方式”頁面。

必須遞交文件

  1. 已填妥的“其他行爲申請書”(格式ECO-052)表格(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網頁下載)。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綜合接待中心

地址: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 1 – 3號 2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第3至第10年每年之年費:澳門元 500元

額外費用:澳門元 250元
(到期日屆滿後6個月內辦理繳付年費,須繳付當年年費加額外費用)

詳情請瀏覽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知識產權 – 收費表”頁面。


審批所需時間

無須審批。


備註/申請須知

文件參考範本:

  1. 其他行為申請 常用請求編碼說明
  2. 其他文件請瀏覽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知識產權 – 申請須知”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