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及压力容器登记之申请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申请登记锅炉/压力容器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如场所内设有锅炉及压力容器,须前往下列办理地点办理登记。

服务结果

登记锅炉及压力容器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经济及科技发展局 – 牌照及监管处

通讯地址:

1)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牌照及监管处:澳门南湾罗保博士街1-3号23楼;
(2)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3)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电话:(853)8597 2634 ;

图文传真:(853)2871 1276 ;

电邮:dls@dsedt.gov.mo

网址:http://www.dsed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