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獎登記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可透過嘉獎登記受到保護的對象包括:

  1. 澳門特區、其他國家或地區所授予的功績或優質勛章;
  2. 在官方舉辦或獲澳門特區、其他國家或地區官方承認的展覽會、展銷會及競賽上所獲得的獎章、證書、獎金或其他性質的獎勵;
  3. 由澳門特區實驗室及其他機關,或就有關目的具有資格的機構所簽發的證書、分析證明或所給予的表揚;
  4. 澳門特區、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官方機構、其他官方實體或場所的供應人證書;
  5. 具官方性質的其他獎勵或首選表示。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1. 申請人為持有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的人士。
  2. 申請人為按澳門特區法律設立的法人。
  3. 其他人士則必須委託以下任一人士作為代理人,並遞交有效的授權書:
    1. 在澳門律師公會註冊的律師;
    2. 持有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的人士;
    3. 按澳門特區法律設立的法人。

服務結果 

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將獲批准登記及發給嘉獎登記證。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商標註冊處

通訊地址: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 1 – 3號 8樓

電話:

綜合接待中心 -(853) 8597 2220 / (853)8597 2266

申請查詢 -(853) 8597 2285

傳真:(853)2871 5291

電郵:drm@dsedt.gov.mo

網址:http://www.dsed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