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創業援助計劃Q&A

 

在此提供的資料僅作為參考之用,不作為法律意見。有關《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的規定均以第12/2013號行政法規為準。

一、問:澳門的創業青年的定義為何?

答:為適用本行政法規的規定,“澳門的創業青年”是指:

  1. 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年齡介乎二十一歲至四十四歲;
  3. 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工商業活動。

 

二、問:《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的申請資格為何?

答:申請須以商業企業名義提出,並須符合:

  1. 自然人商業企業主須為“澳門的創業青年” / 持有超過50%出資的法人商業企業主股東須為“澳門的創業青年”;
  2. “澳門的創業青年”須從未獲工商業發展基金批給任何須償還的援助款項;對於曾獲工商業發展基金批給援助款項的法人商業企業主,其單獨持有超過50%出資的股東亦視為曾獲批給有關援助款項;
  3. 企業主非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債務人;
  4. 企業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營運不超過兩年;
  5. 企業持有經營有關業務依法須具備的准照(尚未開始經營有關業務者除外);
  6. “澳門的創業青年”須完成修讀不少於42小時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公立或私立高等教育機構,又或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組織和舉辦與創業有關的培訓課程;具有工商管理或同類的高等教育學位或學制不短於1年的文憑的創業青年,免除修讀前述培訓課程。

舉例說明:A君今年30歲,“xx貿易行”是由A君作為納稅人在財政局登記開業的商業企業,開業時間不超過兩年,稅務狀況正常;A君從未獲工商業發展基金批給任何須償還的援助款項,亦從未持有一間曾獲工商業發展基金批給須償還援助款項的有限公司超過50%的出資。此外,A君已具備工商管理的高等教育學位。為此,A君持有的“xx貿易行”符合申請資格。

 

三、問:未完成修讀培訓課程,可否提出《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申請?

答:正在修讀以及計劃修讀培訓課程的創年青年,同樣可以提出《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申請,但要注意,受惠企業主須於獲批給後180日內補交完成修讀培訓課程的證書副本,方可取得援助款項。

 

四、問:如創業青年並非修讀工商管理或同類的高等教育學位,但有關學位亦包含與工商管理相關的課程。請問該創業青年是否仍須強制報讀創業課程?     

答:根據新法規的要求,事實上並非所有申請的創業青年均須強制報讀創業課程,考慮到具有工商管理或同類的高等教育學位或學制不短於一年的文憑的人士,已具有一定的營商及管理知識,有關人士可獲豁免修讀與創業相關的課程。

倘創業青年並非修讀工商管理或同類的高等教育學位,而有關學位亦包含工商管理相關的課程,建議創業青年於提出申請時一併提交其在學期間相關成績、課程及學位的資料,以便評審委員會對申請人的資格作出準確的評估;如評審委員會經分析後研判有關課程無法符合條件,創業青年仍須強制報讀創業課程。

 

五、問:本人現時30歲,為澳門永久性居民,於一年半前開設了“xx貿易行,但本人在18歲時曾經嘗試創業,當時開設了“xx小食店,但其後已結業。現時本人於財政局並沒有其他商號之登記,請問本人現時所經營的“xx貿易行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答:雖然 閣下於開設“xx貿易行”前,曾開設“xx小食店”,不論“xx小食店”結業與否,只要 閣下從未獲工商業發展基金批給任何須償還的援助款項,亦從未持有一間曾獲工商業發展基金批給須償還援助款項的有限公司超過50%的出資,則不影響 閣下的申請資格。但需注意“xx貿易行”仍需符合其他申請條件,如:開業時間不超過兩年,稅務狀況正常,閣下須完成修讀法定培訓課程或具備工商管理或同類範疇的學歷等。

 

六、問:本人現時21歲,於一年半前開設了“xx小食店,因經營有道,本人於三個月前再開設了“xx時裝店。請問本人現時所經營的“xx小食店“xx時裝店,哪一家符合申請資格。

答:在符合其他申請資格的前提下,只要 閣下從未獲工商業發展基金批給任何須償還的援助款項,亦未曾單獨擁有任何一間已於財政局申報開業的公司超過50%的出資,或即使曾單獨持有某法人商業企業主超過50%出資但該法人商業企業主從未獲工商業發展基金批給任何須償還的援助款項,則 “xx小食店”或“xx時裝店”均符合申請資格,但不可同時提出申請,只可透過其中一間提出申請。

 

七、問:“xx茶餐廳原來由A君於十多年前登記開業並獲工商業發展基金批給援助款項,約於半年前,本人以頂讓方式,由A君處頂讓買入“xx茶餐廳,並且沿用該商號名稱“xx茶餐廳。請問現時由本人經營的“xx茶餐廳,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答:閣下約於半年前頂讓買入“xx茶餐廳”,由 閣下經營的時間未滿2年,因此,若 閣下及該茶餐廳符合《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的其他相關規定,合乎資格提出申請。

 

八、問:由“ABC有限公司2003年在財政局辦理登記開業的“xx茶餐廳,該有限公司之股東分別為A君(持股51%)及B君(持股49%)。約於半年前,本人向A君購入其所持有的51%股份。請問現時由本人作為大股東的“ABC有限公司,所經營的“xx茶餐廳,是否符合資格提出申請。

答:雖然 閣下於半年前成為 “ABC有限公司”之大股東,但“xx茶餐廳”的經營者未有因此而改變,仍為法人商業企業主“ABC有限公司”。因此,由“ABC有限公司”所經營的“xx茶餐廳”已營運超過2年,不符合《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的申請資格。

在本例子中,由於“xx茶餐廳” 已營運超過2年,若符合相關條件,可申請《中小企業援助計劃》。

 

九、問:申請《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的個人商業企業主或持有超過百分之五十出資的股東是否有需要專職創業?

答:本計劃並沒有相關限制或規定。

 

十、問:如何申請《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申請人應準備或提交那些資料文件?如何提交申請?

答:為提供便民便商之服務,擬申請《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的商業企業,首先登入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進行網上申請備案。

備案後攜同申請文件,其中包括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備案後列印及簽署)、企業主/股東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倘有的准照、創業計劃書或商業計劃書、顯示援助款項用途的相關資料(如擬進行的裝修工程或擬購置設備的報價)、完成修讀培訓課程的證明文件副本或工商管理或同類範疇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等。

親臨或委託他人將申請文件遞交至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綜合服務大樓或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委託工商團體設於社區的服務點。申請者另可透過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的送服務上門預約服務,預約企業聯絡員親臨接收申請。

 

十一、 問:本人正準備創業,但目前仍在籌備階段,亦尚未到財政局進行商號登記,請問可否提出申請?

答:《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的申請必須以商業企業名義提出。

 

十二、 問:《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的最高援助金額為多少?

答:每一受惠商業企業主可獲提供一筆上限為澳門幣三十萬元的援助款項。

 

十三、 問:申請是否需付手續費?援助款項的利息如何計算?

答:申請並不需要繳付任何手續費。若申請獲得批准,所獲批給之財務援助屬免息貸款,受惠商業企業主只需分期償還本金。

 

十四、 問:援助款項是否需要擔保人?

答:當受惠商業企業主屬自然人時,企業主須以債務人身份承擔全數援助款項,並提供相等於該款項金額的本票作擔保;倘申請援助款項金額高於澳門幣十萬元,企業主須另外提供一名澳門永久性居民的人士為保證人,該保證人亦同樣承擔全數援助款項。

倘受惠商業企業主屬法人時,該公司須以債務人之身份承擔全數援助款項,並提供相等於該款項金額的本票作擔保;而且,屬“澳門的創業青年”須以保證人之身份承擔全數援助款項;倘援助款項金額高於澳門幣十萬元,除提供上項所指的擔保外,尚須提供一名澳門永久性居民為保證人,該保證人亦同樣承擔全數援助款項。

 

十五、 問:若成功申請青年創業援助,受惠商業企業主應履行哪些義務?

答:受惠商業企業主須履行下列義務:

  1. 於取得援助款項後每180日,提交使用援助款項的證明文件,直至項目完成為止;
  2. 申請時因未開始經營有關業務而未提交相關准照/牌照的受惠企業主,須於獲悉批給批示後180日內提交相關文件;
  3. 於償還全數援助款項前,如“澳門的創業青年”因移轉出資而不再持有受惠法人商業企業主超過50%的出資,須於180日內作出通知;
  4. 如所營事業於償還全數援助款項前變更,須以書面方式作出通知。

 

十六、 問:甚麼情況下,已獲批准的援助款項會被取消?

答:受惠商業企業主如作出虛假聲明、提供虛假資料或利用其他不法手段取得援助款項,援助款項會被立刻取消批給。 另外,法規亦列出可被取消批給援助款項的情況,主要包括:

  1. 不履行受惠商業企業主的任一義務;
  2. 受惠商業企業終止業務;
  3. 受惠商業企業主不再經營或擁有相關商業企業;
  4. 原持有超過百分之五十出資的股東不再持有受惠法人商業企業主超過百分之五十的出資;
  5. 將援助款項用於非批給批示所定用途;
  6. 使用援助款項的商業企業幷非受惠商業企業;
  7. 超過九個月不償還已到期的援助款項,或超過三個月不償還最後一期的援助款項。
 

十七、 問:如商業企業已被取消援助款項批給,但不返還援助款項,是否可對企業或其保證人進行強制徵收?

答:可以。如商業企業不返還援助款項,則交由財政局稅務執行處進行強制徵收。如欠款項須由財政局稅務執行處進行強制徵收,被執行人(債務人及保證人)須支付“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的欠款外,還須支付利息、庫房收益及其他法定的費用。

 

十八、 問:《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的還款期多長?是否可以申請延期或提早償還?

答:《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的還款期最長為八年,還款年期由評審委員會建議。而本計劃不設延期,但商業企業可提早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