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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簡介
自《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定》於2004年6月3日在廣州簽署後,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正式展開。泛珠三角包括廣東、福建、江西、湖南、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等東部、中部、西部九省(區)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佔全國面積的1/5、人口1/3、經濟總量佔全國比重超過1/3(不含港澳)。長期以來,泛珠三角區域內的經濟交往源遠流長,各具特色,相得益彰。
按照《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的規定,論壇和洽談會每年舉辦一次。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先後共舉行了五屆,首屆於2004年6月舉行,以“合作發展,共創未來”爲主題,在香港、澳門、廣州三地舉辦。第二屆則於2005年7月在四川成都舉辦。第三屆於2006年6月在雲南曲靖市舉行。第四屆於2007年6月8-12日在湖南長沙舉行。而第五屆泛珠三角論壇暨洽談會原定於2008年6月9日至13日在廣西南寧召開,後因四川汶川地震關係,延期至2009年6月9日至13日舉行。第六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暨經貿洽談會安排於2010年8月27日至3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舉行。
有關詳情請瀏覽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網(www.pprd.org.cn/)。
更新日期: 20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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